2
0
与开发商签订《房屋产权调换协议》,主要内容是:回迁安置原位置一楼03室220平米,商服用房。在安置房源时,在原位置03室安置了99平米。后又和开发商签了一份《补充协议》,主要内容是:保留03室又给调剂一处,09室96平米。仍不够原协议的面积,用03室的二层50平米和09室的二层70平米抵扣。问:这时的《补充协议》的法律效力和原协议一样吗?《补充协议》是否仍有优先权?谢谢。